各附著式升降腳手架單位:
為貫徹落實省住建廳《關于進一步加強建筑起重機械附著式升降腳手架和高處作業吊籃安全管理的通知》(鄂建文[2016]43號)文件要求,充分發揮行業自律和技術人力資源優勢,進一步落實企業安全主體責任,提升安全管理水平,規范考核程序,明確考核標準,依據法律法規和標準規范,結合行業實際,制定了《武漢市附著式升降腳手架“一體化”企業評審考核實施方案(試行)》,經充分征求意見,現予以印發,請遵照執行。
附件:《武漢市附著式升降腳手架“一體化”企業評審考核實施方案(試行)》
武漢建設安全協會
2020年11月16日
附件:
武漢市附著式升降腳手架“一體化”企業
評審考核實施方案(試行)
一、總則
(一)為進一步加強和規范武漢市附著式升降腳手架安全管理,落實企業主體責任,全面提升企業安全生產管理水平,加強行業自律,防止和減少施工現場生產安全事故,促進行業健康發展,結合上級文件要求和我市實際情況,制定本方案。
(二)本方案適用于在我市行政區域內開展附著式升降腳手架業務的企業。
二、考核依據
(一)《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中華人民共和國主席令第13號);
(二)《施工企業安全生產評價標準》(JGJ/T77-2010);
(三)《關于進一步加強建筑起重機械附著式升降腳手架和高處作業吊籃安全管理的通知》(鄂建文[2016]43號);
(四)《湖北省建筑起重機械“一體化”管理規定》(鄂建設規[2017]2號);
(五)《建筑施工用附著式升降作業安全防護平臺》(JG/T546-2019);
(六)《建筑施工工具式腳手架安全技術規范》(JGJ202-2010)。
三、考核對象
(一)在我市行政區域內開展附著式升降腳手架業務,意愿申報進入武漢市附著式升降腳手架“一體化”企業名錄和已納入武漢市附著式升降腳手架“一體化”名錄管理的企業。
(二)對新申報附著式升降腳手架“一體化”(以下簡稱“一體化”)的企業實行全覆蓋考核;對已通過“一體化”考核的企業按每年不低于我市既有附著式升降腳手架“一體化”企業總數的30%實施抽查復核。
四、考核實施
具體考核工作由武漢建設安全協會(以下簡稱協會)組織實施。考核標準詳見《武漢市附著式升降腳手架“一體化”企業考核評分表》(附件4)、《武漢市施工現場全鋼附著式升降腳手架檢查評分表》(附件5)。考核工作接受武漢市建設工程安全監督站(簡稱市安監站)和行業監督。
五、考核流程
(一)新申報“一體化”企業評審流程
1.企業自評。企業對照考核標準,完善相關條件,進行企業自評。
2.資料初審。企業符合相關申報條件的,在自評合格的基礎上,向協會提交《武漢市附著式升降腳手架“一體化”企業考核申請表》(附件1)及其他相關資料。協會負責對企業填報的資料按照申報條件進行初審(初審僅對資料齊全性進行審核),并填寫《武漢市附著式升降腳手架“一體化”企業考核資料初審表》(附件2)留檔。初審不合格的可在補充資料后再次申報(補充資料時限不超過5個工作日),補充后初審仍不合格的,6個月后方可再次申報。
3.考核實施。對初審合格的企業在5個工作日內(自初審合格之日起)協會組織考核小組到企業現場開展考核,填寫《武漢市附著式升降腳手架“一體化”企業考核評分表》(附件4),并抽查1∽2個在建項目,實施項目實體考核,填寫《武漢市施工現場全鋼附著式升降腳手架檢查評分表》(附件5)。
4.結果給定。依據企業現場及項目實體考核綜合結果(企業管理考核評分占比60%,項目實體考核評分占比40%,若企業管理和項目實體任意一項不合格,則考核結論為不合格;無在建項目的企業僅考核企業管理,按100%計入)。對考核合格的予以登記,對考核不合格的,應明確指出其存在的問題,退回申請。凡考核不合格的企業12個月后方可再次申報(需重新提交資料初審)。
5.結果公示。對考核合格的企業,在協會網站(或其他合法途徑)向社會公示,公示時間不少于5個工作日。對考核合格且公示無異議的企業,協會將并向市安監站和行業推薦。
(二)既有“一體化”企業復核流程
參照新申報“一體化”企業考核程序,重點復核企業法律法規貫徹落實情況、安全管理體系完善和執行情況、機構與人員是否與現有生產規模相適應、安全生產條件是否滿足要求、現場架體實體安全情況等。
1.制定計劃。協會應于年初制定本年度考核計劃并向市安監站報送。考核前應提前15日通知待考核企業提交復核資料并準備接受現場復核。
2.企業自查。企業接到通知后,及時對照考核標準,積極開展企業自查。
3.資料初審。企業在收到通知15日內向協會提交《武漢市附著式升降腳手架“一體化”企業考核申請表》(附件1)及其他相關資料,對未按計劃時限提交初審資料的企業,協會應及時提醒。逾期未提交的視作復核不合格。具體初審工作同新申報“一體化”企業考核流程。
4.考核實施。同新申報“一體化”企業考核流程。
5.結果給定。同新申報“一體化”企業考核流程。
6.結果公示。對所有考核結果,由協會在其網站(或其他合法途徑)向社會公示,公示時間不少于5個工作日,并將考核結果報送市安監站。
六、退出程序
(一)已列入“一體化”企業名錄的單位,若有以下行為之一的,協會報請上級取消其武漢市附著式升降腳手架“一體化”企業資格,同時在協會網站(或其他合法途徑)通報:
1.一年內被市級及以上建設行政主管部門大檢查或委托的第三方檢查中發現問題進行通報(3次及以上)的;
2.企業發生一般及以上生產安全責任事故的;
3.被3家及以上施工總承包單位、監理單位、建設單位(同一項目參建三方僅計入一家)投訴其有重大安全隱患拒不及時整改、涉嫌嚴重弄虛作假或惡意競爭等嚴重違反行業自律公約,經查屬實的。
(二)對考核資料造假、騙取“一體化”資格的企業,經核實屬實的,按考核不合格處理,兩年內不得再次申報。
(三)被取消“一體化”資格的企業,應對出現的問題進行積極整改,12個月后方可重新申請參加“一體化”考核,凡考核仍不合格的企業,兩年內不得再次申報。
(四)自愿退出“一體化”企業名錄的單位,向協會提交退出申請,由協會按月集中上報市安監站,市安監站將憑退出申請將其從“一體化”名錄中刪除。
七、考核人員管理
(一)專家庫管理。由協會從省市建設工程質量安全專家管理系統中推薦總人數不低于20人的附著式升降腳手架行業專家組建“一體化”企業考核專家庫。入選專家應具有一定的專業技術水平,熟知相關的法律法規,熟悉企業安全管理體系、制度的建設,能夠全面理解和掌握武漢市附著式升降腳手架考核的要求,作風正派。
(二)考核組管理。考核組成員由1至2名協會專職管理人員和考核專家庫專家組成。其中專職管理人員負責資料初審和日常考核資料收集;專家負責對資料真實性進行審核,并就實地考核情況評判,給出考核結論。每次考核,隨機抽選1名協會專職管理人員和3至4名評審專家組成考核小組(考核小組成員不得與受考核企業存在利害關系),開展“一體化”考核工作,除考核組專家外,其余所有人不參與評分和考核結論給定。
八、考核監督
(一)過程監督。考核與復核工作接受行業和市安監站監督,考核提前至少1個工作日邀請本行業和市安監站監督。重點監督考核組織程序是否嚴謹、考核方式是否公平公正、考核小組行為是否規范等。
(二)異議復核。任何企業或個人對考核情況如有異議,可在公示期內向協會或市安監站提出申訴,協會或市安監站在收到申訴后將于3個工作日內開展核查,核查結果書面告知企業。
投訴電話:協會電話:027-82600671;
市安監站電話:027-85800420。
(三)動態管理。對不認真履職、工作失職、不遵守廉潔規定的考核組成員,經核實屬實的,將取消考核組成員資格。
九、相關要求
(一)協會將向行業推薦,優先選用列入附著式升降腳手架“一體化”企業名錄的企業承攬業務。
(二)協會將在網站明確公布辦事流程及相關資料樣板。
(三)本實施細則自印發之日起施行。
附件:
1.武漢市附著式升降腳手架“一體化”企業考核申請表
2.武漢市附著式升降腳手架“一體化”企業考核資料初審表
3.考核小組承諾書
4.武漢市附著式升降腳手架“一體化”企業考核評分表
5.武漢市施工現場全鋼附著式升降腳手架檢查評分表
6.武漢市附著式升降腳手架“一體化”企業考核結果告知書
下載信息 [文件大小:14.39 KB 下載次數:78 次]
點擊下載文件:申請表.docx
下載信息 [文件大小:508.83 KB 下載次數:55 次]
點擊下載文件:實施方案.pdf
同地區其他政策